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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社会建设与诚信社会建设

2019-07-11 15:06 来源:网络 编辑:admin

—第九届中国社会治理论坛之分论坛四:老龄化社会建设与诚信社会建设

  2019年7月6日,第九届中国社会治理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本届论坛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主办,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承办,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协办,主题为“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70年回顾与前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会长李金华,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教授程建平等出席论坛,国务院研究室原党组书记、主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院长魏礼群发表题为《坚定不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新中国70年社会治理现代化历程、进展与启示》的主旨演讲。

  分论坛四会场照

  分论坛四第一阶段:社会老龄化与养老事业发展

  社会老龄化与养老事业发展主题由北师大中社院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信息库主任朱光明教授主持,北师大中社院谢琼教授点评。

  主持:朱光明

  北师大中社院中国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信息库主任、教授

  ——把握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的方向

  国务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发展》为题发表主题演讲,他结合统计数据分析指出,人类已从整体上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中国也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然后从寿命延长与生育率降低两方面剖析了人类走向衰老的原因,认为社会老龄化是社会进步的象征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研究人口政策要充分论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最后,他从退休年龄制度、提高生育率、养老模式、养老事业发展、经济发展等五方面提出了当前应对我国社会老龄化的政策建议。

  ——创新养老制度和完善养老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董克用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背景下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为题发表演讲,他通过中外对比分析了我国老龄化的特点、人口年龄结构的发展趋势以及由此带来的养老金供需矛盾,系统分析了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两种养老金模式及其优缺点,提出了整合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制度,实现保基本,优化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制度,强化单位责任,建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发挥个人责任的结构调整重点,并对三支柱的具体改革方向与思路进行了展望。

  慧修教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松江区慧修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理事长吕海波以《老人精神关怀的标准化方案——养老产业化和市场化必须解决的问题》为题发表主旨演讲,结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养老政策文件详细介绍了老人精神关怀的具体要求和实践方向,指出老年人精神关怀是目前养老产业发展的短板,提出了一个基于标准化方案的发展策略,从过程筹划和运行标准化的逻辑出发,实现了不同主体使用版本的APP的研发。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产业规划部处长张瑾研究员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养照护体系建设研究》为题发表主旨演讲,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规模大、持续时间长、未富先老、边富边老的特点,以及由老年人慢病患病率高而引发的医养照护需求,指出我国处于建立老龄综合医养照护体系的十年窗口期,并基于满足社会化需求的逻辑,探讨了综合医养照护体系的理想模型,比对缺位、越位、衔接、资金四个类别分析探讨了我国医养照护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民政部培训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所所长成海军教授以《我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优势与发展对策》为题发表主旨演讲,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起源及我国居家养老概念的提出谈起,详细介绍了我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模式探索、现实优势及运作方式,针对我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面临的六大问题和困境,提出了拓宽资金渠道,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人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立完善服务设施和平台,给予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支持的发展路径与对策。

  谢琼在点评中强调,“老有所为”是老龄社会人力资源的一个重要来源,也是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的重要基础,而财务机制对于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非常关键,由养老金体系、养老服务系统等组成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多层次的,涉及政府、市场、个人等多元主体及经济、服务、精神等多个方面。她认为,养老服务的重点和难点从区域上来看是在农村;从服务人群来看,重点是高龄人口和失能、半失能人口;从体系建设来看,倡导积极老龄化的理念非常关键,不能忽视老年人人力资源的潜力;从服务内容来看,要强调物理照护和心灵关怀并重。

  李德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国务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局长

  董克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背景下的养老金制度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

  成海军:我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优势与发展对策

  民政部培训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所所长、教授

  吕海波:老人精神关怀的标准化方案——养老产业化和市场化必须解决的问题

  慧修教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松江区慧修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理事长

  张瑾: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养照护体系建设研究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产业规划部处长、研究员

  点评:谢琼

  北师大中社院教授

  分论坛四第二阶段:诚信社会建设: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诚信社会建设: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主题由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副部长、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钢主持。北师大中社院院长助理、北京师范大学青年诚信建设研究中心秘书长陈鹏副教授,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石新中教授分别总结点评。

  ——诚信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社会基础

  石新中在点评中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诚信社会建设。他强调,要避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两个极端,一种情形是该惩戒的惩戒不到位或者限制不到位;另外一种情形是不该惩戒的惩戒了,或者没有相关性的也列入进来联合惩戒了。他认为,未来构建整个信用体系一系列规则,还需要跨行业、跨部门、跨学科更加全面的统筹考虑和实施。

  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作了题为《制度信用的意义及其有效性边界》的演讲。他认为,当下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种制度信用,确实有其积极的意义,但也存在有效性边界,应当严肃和认真地直面与应对之,真正按法治国原则对其加以型塑,从而改变其设计的初衷和目前的运行模式。他提出,制度信用的有效性边界如下:一是制度信用无法完整体现信用主体的品行;二是制度信用的瑕疵不易修复的;三是制度信用存在评判方法合理适当难题;四是制度信用容易被滥用。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王伟教授作了题为《失信惩戒的类型化规制研究》。他认为,失信惩戒本身不是精准的法律概念,需要对失信惩戒进行类型化规制。王伟教授认为,失信惩戒类型化规制主要应区分市场性惩戒、社会性惩戒、行业性惩戒、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尤其是行政性惩戒亟需法制化。王伟教授重点提出,行政性惩戒的类型化规制应主要考虑如下因素,包括:故意失信行为、法定惩戒权、合理关联、符合比例原则、惩戒非连带性等。

  ——社会诚信建设需要多元共治和技术支撑

  陈鹏在点评中指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核心机制,也是社会治理创新运行的一个核心枢纽。他强调,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党委领导下,政府、市场、公众、个人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多元参与,本质上是一个社会共治的体系。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首席专家胡献忠研究员作了题为《小信用如何拉动大社会——以守信联合激励推动青年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演讲。他认为,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迭代为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奠定了数据基础。他强调,在青年诚信体系建设中,技术与制度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共同发力有助于提升青年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快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能够促进新时代的诚信新风,通过青年守信联合激励,优秀青年守信的示范作用能够越来越被放大,对于推动青年整体诚信水平、促进健全新一代青年现代人格的生成有着积极的意义。

  ——加强和创新社会诚信建设的实践应用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开处副处长曹佳作了题为《全国行政处罚与全国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工作推进情况》的演讲。他认为,“双公示”具有重要的意义:做好“双公示”工作,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他提出,要牢牢把握“双公示”工作推进全流程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双公示”工作的基本内容、“双公示”工作的数据归集与公示、“双公示”数据的应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等。

  中大信信用管理公司副总裁陈昊洁作了题为《基于价值观测评的青年信用评价模型研究》的演讲。她认为,履约能力是自变量-价值观与因变量-个体社会信用行为之间的调节变量,即价值观与履约能力不相关,履约能力与个体社会信用行为不相关,当履约能力取值不同时,价值观与个体社会信用行为具有不同的相关关系,并基于此尝试构建了青年信用评价模型。

  主持:刘钢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副部长、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胡献忠:小信用如何拉动大社会——以守信联合激励推动青年与社会良性互动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曹佳:全国行政处罚与全国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工作推进情况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开处副处长

  沈岿:制度信用的意义及其有效性边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伟:失信惩戒的类型化规制研究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

  陈昊洁:基于价值观测评的青年信用评价模型研究

  中大信信用管理公司副总裁

  点评:陈鹏

  北师大中社院院长助理、副教授

  点评:石新中

  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